一、动态分类授权核心政策
1、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二、动态分类授权的出发点
1、围绕体制机制创新
2、围绕突破短板
3、围绕发挥区域优势
4、围绕灵活经营
5、围绕有效激励
6、围绕高质量发展
7、围绕产品与运营创新
8、围绕组织、科技、商业模式创新
三、动态分类授权的机制建设
1、运作决策市场化
2、经营决策机制市场化
3、激励机制市场化
4、选人用人决策市场化
四、动态分类授权的核心内容
1、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出资人代表机构的战略引领,自主决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2、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围绕主业开展的商业模式创新业务可视同主业投资。
3、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法依规审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非上市公司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增资、产权置换等事项。
4、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负责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不含中管企业)。
5、积极探索董事会通过差额方式选聘经理层成员,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6、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支持所出资企业依法合规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分红权、员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开展股权激励,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
7、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
8、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以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9、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主决策重大担保管理、债务风险管控和部分债券类融资事项。
五、专项课题研究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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