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彩咨询 白万纲
2024年末,上海发改委主任顾军直接点名上海四大难题: 外资外贸 遇冷、工业升级卡壳、消费提不起劲、民生就业压力大,引发各界热议。
国资国企对上海引领带动作用的减弱的各种数据与事实,更是引发各界关注,压力就传导到上海国资系统,大家都在关注作为国资国企改革高地之一的上海国资委计将安出,新掌门人贺青将会带领上海国资系统打出怎样的转型拳,升级战。
华彩咨询归纳了一下,贺青新政下上海国资系统的重大举措如下:
1、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四组企业战略性重组有序推进,如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的重组(这是中国资本市场史上规模最大的A+H 双边市场吸收合并),上海建科集团与上咨集团实施重组,强化 “延链补链强链” 协同效应。
2、推动跨集团、跨层级战略性重组:计划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配置国有资本,对部分企业实施“瘦身健体”,打造一批龙头企业、链主企业。
3、发布国资并购基金矩阵:2025 年 3 月 25 日,正式发布国资并购基金矩阵,总规模达到 500 亿元以上,围绕加快新兴产业前瞻布局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高质量并购,涉及国资国企改革、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4、完善产业投资与培育机制: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体系和培育机制,出台发展战新产业支持政策、“人工智能 +” 大礼包、国资基金管理办法等。
5、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政策:统筹推进数字赋能、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管理创新,出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加快新技术应用,常态化发布应用场景。
6、因企制宜探索契合企业发展实际的治理模式: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试点开展公司治理评价。
7、深化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优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8、基于核心功能再厘清的国企分类调整:此前上海市国资委系统直接监管单位主要分为功能保障、金融服务和市场竞争三大类,如今调整为资本运营类、产业发展类、金融服务类、城市保障类四大类,并新增科创层首创设立科创层,遴选符合条件的子企业纳入科创层,加强穿透监管,助力政策精准“滴灌”。并在此基础上深化分类监管,完善“一业一策、一企一策” 考核评价体系。
9、出台相关基金管理与考核办法: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强化基金分类监管和实控基金管理人管理,提出整体投资组合和长周期考核评价。
10、优化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提高重点项目国资并购审批效率,健全完善国资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机制和容错机制。
但是,上海国资委还有一条改革推进的线条,制度建设,则没有引起各界给予与其重要性相匹配的关注,我以为上海国资系统2025年初出台的《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引》就是一个很值得关注和研究的制定建设。
华彩咨询总结了该《指引》十二个方面的突破与贯通:
一、明确定义与属性:构建核心竞争力理论框架
创新点:首次系统界定国企核心竞争力的五大属性(不易模仿性、不可替代性、可持续性、动态性、延展性),强调其是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的整合能力,而非单一要素优势。
导向作用:
纠正“重规模轻内涵” 的误区(如部分国企过去依赖政策红利而非内生能力),引导企业从资源堆砌转向能力整合。
例如,某央企过去通过并购扩大资产规模,但核心技术仍依赖引进;《指引》要求其聚焦技术整合与协同,形成不可替代的技术壁垒。
二、区分结果性与过程性指标:兼顾“结果” 与 “动因”
创新点:将指标分为结果性指标(财务、行业地位、品牌价值)与过程性指标(价值创造、科技创新等5 大要素),既看竞争力强弱,也分析背后原因。
导向作用:
避免“唯财务指标论” 的短视(如部分国企为短期利润忽视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关注长期能力建设。
案例:某地方国企近年利润下滑,通过过程性指标分析发现是“创新投入不足” 与 “成本管控粗放” 导致,针对性加强研发与精益管理后,竞争力逐步回升。
三、通用性与行业性指标结合:破解“一刀切” 难题
创新点:设置25 个通用性指标 + 140 个行业性指标,如汽车行业纳入“新能源车渗透率”,酒店行业纳入 “入住率”,体现行业特性。
导向作用:
解决过去评价体系“千企一面” 的问题(如用同一套指标考核制造业与金融业),引导企业按行业规律发展。
例如,某金融国企过去因套用制造业的“研发投入” 指标而偏离主业,《指引》允许其聚焦 “风险管理”“战略敏捷性” 等金融行业核心能力。
四、固定性与选择性指标设计:赋予企业自主权
创新点:一级指标及权重固定(如财务表现占结果性指标50%),二级指标可从指标库中动态选取并调整权重(如信息技术企业可提高“数智化水平” 权重)。
导向作用:
平衡“统一性” 与 “灵活性”,避免政策僵化,鼓励企业差异化发展。
案例:某生物医药国企根据《指引》自主提升“创新产出” 权重至 40%,聚焦专利转化效率,3 年内新药上市数量增长 2 倍。
五、“1+1” 评价体系:结果与过程并重的双轮驱动
创新点:每个行业建立1 套结果性指标 + 1 套过程性指标,前者衡量竞争力“强弱”,后者分析 “为何强弱”。
导向作用:
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考核” 转向 “主动诊断提升”,形成 **“评价 — 分析 — 改进” 闭环 **。
例如,某建筑国企通过结果性指标发现“行业地位” 得分低,结合过程性指标中 “战略执行力”“主业聚焦” 等短板,调整业务布局,聚焦核心区域与高端项目。
六、行业分类与权重差异化:聚焦行业核心能力
创新点:根据9 大行业特点设置权重差异,如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突出科技创新能力(权重40%),金融、公用事业突出战略管控能力(30%)。
导向作用:
引导国企回归行业本质,避免盲目跟风跨界(如非科技类国企盲目投入AI 研发)。
案例:某化工国企(属原材料行业)依据《指引》均衡发展各项能力,同时聚焦“产业影响能力” 中的 “产业链整合”,通过并购上游供应商增强议价能力。
七、层次分析法(AHP)赋权:科学量化竞争力
创新点:采用层次分析法为各级指标赋权,避免主观随意性,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可比。
导向作用:
解决过去指标权重“拍脑袋” 问题(如凭经验设定研发投入权重),推动评价体系科学化、标准化。
例如,某国企通过AHP 分析发现 “品牌价值” 对行业地位的影响权重达 20%,因此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市场认可度显著提升。
八、横纵双向对标:找准定位与差距
创新点:要求横向对标行业平均/ 世界一流企业,纵向对标自身历史数据,全面评估竞争力变化。
导向作用:
避免“自我感觉良好” 的陷阱(如某国企利润增长但市占率下降,实则竞争力弱化),推动企业以开放视野找差距。
案例:某央企纵向对比发现近三年“研发投入强度” 持续提升,但横向对标世界 500 强同行仍低 1.5 个百分点,据此制定 “研发倍增计划”。
九、比值赋分与标准化:强化动态竞争意识
创新点:根据企业数据与对标标准的比值赋分(如X≥1.2 得 100 分),正向指标越高越好,负向指标越低越好。
导向作用:
引导企业追求持续超越(而非达到基准即可),形成“比学赶超” 的竞争氛围。
例如,某消费类国企“人均创收” 达行业平均水平(X=1)得 60 分,但其设定目标为 X≥1.2,通过优化人力配置提升至行业领先水平。
十、集团化考核:兼顾整体与子业
创新点:对业务复杂的集团企业,按子企业营收占比或战略导向加权计算总分,避免“一刀切” 考核。
导向作用:
解决国企集团“大而不强” 问题(如子企业各自为战、协同性差),推动资源向核心主业集中。
案例:某综合性国企集团对科技类子公司赋予更高权重,引导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三年内科创业务营收占比从15% 提升至 30%。
十一、ESG 纳入过程性指标:强调可持续发展
创新点:将** 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ESG)** 作为过程性指标的重要维度,占比 10%。
导向作用:
纠正“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责任” 的偏差(如部分国企过去忽视环保投入),推动企业履行国企担当。
例如,某公用事业国企(燃气电力)通过ESG 指标优化 “碳排管理”“绿色转型”,获得政府绿色债券支持,融资成本降低 0.5%。
十二、动态调整机制:适应环境变化
创新点:允许行业内企业根据生命周期、政策环境等浮动10% 权重,核心竞争力指标随产业趋势动态优化。
导向作用:
避免评价体系“一成不变”,引导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变革(如新能源行业崛起后,及时调整“新能源车渗透率” 等指标)。
案例:某传统车企在电动化转型中,依据《指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权重,加大电池研发投入,2024 年新能源车销量占比突破 40%。
写给未来的话
《指引》的核心突破在于跳出传统考核框架,构建“定义清晰、指标科学、行业适配、动态优化” 的评价体系,引导国企从 “规模扩张” 转向 “能力深耕”。这与近年央国企改革趋势高度契合 —— 如央企 “科改示范行动” 聚焦科技创新,“双百企业” 探索市场化机制,均体现对核心竞争力的重视。
随着《指引》落地,上海国企有望在专业化整合、原创技术攻关、产业链生态构建等方面率先突破,为全国国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 的经验,助力国资国企不仅是在城市,基建,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上精准发力,更有助国资系统在全球竞争格局中中“做强做优做大”,发挥大国重器的扛鼎之力。
附件: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引》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2025-7)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监管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指引》为评价工具,强化对标分析、加强结果应用,找准企业核心竞争力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明确自身改革发展方向,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引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
附件
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部署,按照《上海市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要求,科学系统评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水平,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在广泛吸收借鉴有关标准和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行业分布特点和有关标准规范,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明确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定义,对评价体系的设立原则、指标选取、权重确认进行解释说明,明确了评价方法、流程、结果使用。指引主体内容共包含企业核心竞争力定义与属性、指标设立原则与评价体系框架、行业分类与评估方法三个部分,适用于评价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定义与属性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集合自身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协调整合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对企业能够提供持续竞争优势的能力。具有以下属性:一是不易模仿性。核心竞争力是企业个体所独具的能力,难以被其他竞争对手复制。二是不可替代性。企业关键竞争优势无法通过核心竞争力以外的因素获得。三是可持续性。核心竞争力自身具备可持续性,且能为企业带来持续竞争优势。四是动态性。核心竞争力是随着产业发展趋势、企业生命周期、政策环境变更不断动态调整的能力,始终会伴随竞争环境演化。五是延展性。核心竞争力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以外的各项能力,促进企业总体竞争优势改善,最终惠及企业各项终端业务和产品实力的提升。
二、指标设立原则和评价体系框架
(一)指标设立原则和总体思路
本指标体系构建坚持专业性、系统性、可行性、可比性、精简性原则,注重做到“三个区分”。
一是区分结果性与过程性指标。把核心竞争力的指标总体区分为结果性与过程性指标,更加系统全面地评价与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其中,结果性指标用以直接评价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强弱。过程性指标用以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变化的原因,通过观察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助力企业既看到自身长板,也能找到短板弱项,明确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方向。
二是区分通用性与行业性指标。核心竞争力的指标存在较大的行业特殊性,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指标构成有所不同。通过区分通用性与行业性指标,更加科学专业地评价与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指标目前共纳入通用性指标25个,行业特殊性指标140个。例如,汽车行业特色指标纳入了单车利润、品牌网络流量热度、新能源车渗透率等指标;酒店行业特色指标纳入了门店数、平均每日房价、每间可用客房收入、入住率等指标。
三是区分固定性和选择性指标。指标体系划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及权重采用固定方式,二级指标采取指标库方式,依照不同行业动态调整行业特性指标,且二级指标与权重可由行业企业自主调整。
(二)评价体系框架
为全面准确评价企业核心竞争力,本指引对每一个重点行业建立“1+1”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个“1”,为一套结果性指标,用以直接评价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强弱。由于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最终通常表现为企业盈利能力强、重要产品市占率高、行业地位领先、品牌价值突出等特征,因此结果性指标具体纳入财务表现、行业地位、品牌价值三个维度。其中,一级指标内容与权重依据专家建议固定,三者权重分别为50%、30%、20%(表1)。
第二个“1”,为一套过程性指标,用以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弱的原因,通过观察核心竞争力的构成,捕捉关键要素变化,为企业明确长短板以及重点能力培育方向。具体划分为价值创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战略管控能力、产业影响能力、ESG 表现5个要素,共13个一级指标(表2)
指标内容及权重固定。其中,价值创造能力重点体现企业在竞争中能够实现更高的效率或更低的成本;科技创新能力重点体现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规模、创新产出效率以及业务模式创新。战略管控能力重点体现企业战略规划的科学性、敏捷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产业影响能力重点体现企业在相关产业链中的优势地位以及海外布局情况。ESG表现重点体现企业在环境、治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效能。
三、行业分类与评估方法
(一)行业分类
结合中证行业划分标准以及市属国企行业分布、主业目录,本指引纳入9个大类行业,分别为工业、消费、房地产与建筑、金融、公用事业、原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其他服务业,具体涉及20个细分行业(表3)。
围绕9个大类行业,各构成要素的权重设置侧重点不同,其中工业、原材料、消费行业、其他服务业强调各项能力均衡,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突出科技创新能力,房地产与建筑、金融、公用事业突出战略管控能力(表4)。
最终,按照行业划分,结合结果性指标和过程性指标的总体框架,共形成20套细分行业指标体系。
(二)评估方法
指标赋权。各级指标均采用层次分析法(AHP)进行科学赋权。其中,二级指标及权重具备调整自由度,依据不同行业企业,通过专家和企业协商后从指标库中选取指标并设定权重,进行调整。
对标标准。核心竞争力评价均需进行横向、纵向对标分析。横向对比采用两类标准,一类采用上市公司行业平均水平作为参照,一类采用世界一流企业对标标准;纵向对比,需选取企业特定时期历史数据。
打分规则。采用比值赋分方式,由企业自身数据与行业平均、头部企业或自身历史水平的相应比值(例如,企业自身/行业平均=X),对应得到不同区间分数。其中,正向与负向指标以及部分指标的打分区间和对应分数可进行标准化调整。
分数计算。各分项分数确定后,通过一级、二级指标加权方式计入总分。其中,结果性指标最终得分=财务表现*50%+行业地位*30%+品牌价值*20%。过程性指标最终得分=价值创造能力*权重+科技创新能力*权重+战略管控能力*权重+产业影响能力*权重+ESG表现*权重。对于业务较为复杂的企业集团,集团总体核心竞争力通过对不同子企业得分加权确定,其中权重可参照子公司营收占比,也可依据战略规划导向由委内专家设立。
【全文完】